根据省委组织部、省人社厅《关于印发<2016年江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(赣组字〔2016〕56号)和《关于印发<2016年全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吉安市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(吉组字〔2016〕35号)要求,2016年吉安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经笔试、驻村见习、体检、考察等环节,现将拟选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从2016年10月17日至10月21日止,对公示对象有什么意见,请于10月21日前向市委组织部村建科反映,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,并提供联系方式,以便调查核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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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吉安市委组织部
2016年10月17日